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还可以撤诉吗
1.一般而言,劳动仲裁裁决书一旦下达,标志着仲裁程序的终结,此时一般没办法直接撤诉。
2.假如当事人在裁决前自行和解达成了和解协议,可以撤诉,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第三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不予受理的仲裁情形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申请人不拥有主体资格,即申请人并不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没办法代表自己或别人提出仲裁申请。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即申请人并不是争议的直接当事人,没办法就争议内容提出有效的仲裁请求。
3.争议内容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比如涉及行政管理或刑事犯罪等问题,不是劳动仲裁的管辖范畴。
4.争议不是仲裁委员会管辖,即争议事情超出了该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或地域限制。
5.仲裁申请超越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即申请人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仲裁申请,致使申请被认定为无效。
6.申请及有关材料不符合需要,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或未根据需要提交证据等。
人民法院处置方法
对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人民法院会依据具体状况采取不一样的处置方法:
1.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后会进行审察,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情不是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会进一步审察该事情是不是是劳动争议的范畴,如确实不是,将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越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在审察后会觉得该申请已超越法定时效,但考虑到劳动争议的特殊性,法院或许会依据具体状况决定是不是受理。
4.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会审察该仲裁委员会是不是具备管辖权,如确实无管辖权,将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处置这类不予受理的情形时,人民法院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力求达成公正、高效和合法的审判结果。
你有劳动争议但不知怎么样申请仲裁?遇见法律问题,随时找法网咨询,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