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婚姻处置的原则是什么内容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1994年2月1近日的事实婚姻关系具备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质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民法典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自1994年2月1日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
2、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
法律快车提醒你,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是根据夫妻一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质状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一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置;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一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一同债权、债务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对于事实婚姻是不是有义务退还彩礼
事实婚姻假如最后没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需要退还。由于有关司法讲解规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是可以需要女方返还彩礼的,而且假如男方因此提起诉讼的,法院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
(三)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