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结婚证用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不能,办理结婚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最近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办结婚证用户口本复印件行不可以
户口本复印件虽可作为依据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仅凭这种方法是没办法获准有关许可证书的。依国内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婚姻登记时需严格遵守以下原则性需要:一为需要提交双方户口本的原件,若对于提供原件确存在不便利条件的情形,方可酌情同意复印件;二为鉴于复印件易于被篡改,其真实性很难得到有效验证,故当事人需要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行机构的公章,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或公安局开具的介绍信,如能提供足以证明复印件真实有效性的其他辅助验证材料则更为理想;三为所有以上材料均须叠加展示以供查阅审核。结婚登记需要筹备的基本材料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情况证明文件:固定工作规范下的职工、已退休的职工与其他各类失业者和个体经营者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而待业人士及个体经营职员则需由当地社区委员会出具。
另外,对于待业职员和个体经营者来讲,他们还应该提供劳动手册(或营业执照)来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不能,办理结婚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最近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