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大部分业主来讲,购买新房都是非常容易见到的事。那样,业主买新房时,要知道什么内容?如何才能防止购买新房的纠纷?业主买新房时,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业主购置新房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业主购置新房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用证,第五是产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用证和产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子管理局核发的。
那样如何看待“五证”?交给你一种办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问题,尤其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询五证的时候必须要看原件,复印件比较容易作弊。签协议前,要看了解你所预购的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以后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1、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尤为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 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大众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不少问题应该说是假如购房者比较小心,对于购房的常识比较知道,不少问题是可以防止的。
2、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筹备,购房者第一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筹备购买哪种房屋,第一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点、户型与它周围的环境,尤为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知道,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认知。这类基本的认知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知道。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产品交易合同,这里包含签订补充条约。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产品交易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出货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法,签订产品房交易的合同,再出货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同意物业,申领产权证。
3、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怎么样阅售楼书。售楼书一般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第一应该注意售楼书中是不是有产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要紧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网络上查看、核对,核对这家房产开发商是否名副其实的,是否有预售许可证。第二,可以参考我们的需要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打折条件与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不是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的开发商会使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法说明,譬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讲明它的地段是多少适合、优越,那这 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很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地方,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总是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大家应该特别注意。
如何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备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很有兴趣,但又怕最后买了房屋将来,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如何解决?依据法律的规定,假如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备法律效力,就必须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产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些。假如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必须要根据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如此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根据售楼书写到产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约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将来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应该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定义,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用途,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需要返还定金,同意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用途,它只不过起担保用途,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需要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必须要分清是什么“定” ,由于有不一样的法律定义。一般房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如此的条约,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不然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约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约的分歧致使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如此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产开发商签订交易合同,签订交易合同就应该很慎重的对待,由于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目前交易里面。一旦以后和房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依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察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若是现房,依据规定进步商已经无需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子产权证必须要看清进步商销售的房屋是不是包含你所要买的房屋。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用证,第五是产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用证和产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子管理局核发的。
那样如何看待“五证”?交给你一种办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问题,尤其是预售许可证。 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询五证的时候必须要看原件,复印件比较容易作弊。签协议前,要看了解你所预购的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以后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将来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公告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品质保障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详解书。住宅品质保障书一般包含工程水平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用状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譬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掉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含供热供冷系统等设施,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详解书,一般应该包含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种类、装修装饰需要注意的地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与门窗种类用事情,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与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商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详解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子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屋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要紧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些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的状况下,在那种情况下签订房子的限售合同,在那种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子已经竣工验收并出货用了产品房,这时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产的限售合同。假如你购买的房屋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时签订的是房子的预售合同。
产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法。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一般,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办法比较少用,而一般用的是根据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周的线长来计算。一般产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用法面积,由于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可以具体用的。所以,在签订产品房交易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了解。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必须要明了解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了解我本身的用法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此才能有效的防止用面积缩水给买家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如何处置面积的误差呢?一般在标准的产品房交易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置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须双方约定用面积不可以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须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如何解决、少了如何解决都可以约定。一般,目前房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子购销合同都不是如此,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一般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一般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越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假如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同意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超越据实结算房款,假如超越的话,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产品房购销合同中,一般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约。在产品房交易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根据大家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可以预见、不可以防止、不可以克服的客观状况,譬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可以预见、不可以防止、不可以克服的客观状况,这种不可抗力才可以免除开发商延期出货房子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假如不是这样的情况,就不可以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一般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譬如说施工中假如遇见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可以解决,譬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譬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大家感觉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约必须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可以预见、不可以防止、不可以克服的状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将来,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哪个签订?非常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现在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可以没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可以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大家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可以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我们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产品房交易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有一些比率数字。譬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类比率数字,作为购房者必须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不少东西就差不少。
在交易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总是是房子购买合同里没约定的事情一般在补充条约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约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情比房子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要紧,由于补充条约是依据不一样的项目的不同具体状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约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
第二,明确房子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由于购销合同里一般没说多久把产权证办下来,这一般在补充条约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目前买房一般需要按揭,确实有些状况下按揭没办下来,没办下来是什么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是什么原因,也会有房产开发商是什么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是什么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假如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目前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的开发商常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了解,不只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地方。目前有不少赠与这个,赠与那个,事实上有些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将来渐渐的房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样就需要对装修的规范明确。譬如说装修的规范不要笼统的想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清楚、含糊的表述,必须要明确用哪个品牌,甚至包含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公告之后,常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子,譬如说用户电什么的,但一旦退房是因为开发商是什么原因,需要写明开发商是哪种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含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产品房的时候是不是需要聘请律师。在产品房的交易中确实涉及到不少专业方面的法律常识,常见的购房者非常难一下子知道熟知这类问题,因此为了降低风险,预防交易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有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成本,但会减少风险 。